2002年8月27日,印度对我国出口的塑料镜片实行反倾销调查。我市浙江东方光学有限公司、温州明达光学眼镜有限公司、五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家镜片企业涉案。在9月25日应诉研讨会上,三家涉案企业决定应诉,并聘请律师向印度提出产业无损害抗辩,争取市场经济地位。2003年11月12日,印度两名官员来温对三家应诉企业进行实地核查。2004年1月22日,印度商工部作出最终裁决:东方、明达、五洲三家企业对印度出口的镜片不存在倾销行为,印度不会对三家应诉企业出口的PMMA镜片征收反倾销税。印度镜片反倾销案我方取得了圆满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