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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资料回顾</title>
<link>http://www.wenzhouglasses.com/Class,115.html</link>
<language>zh-cn</language>
<copyright>Copyright 2004-2008 by www.wenzhouglasses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</copyright> 
<pubDate>2008-7-21 3:03:59</pubDate> 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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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<title>阿根廷眼镜反倾销案我方胜诉</title>
  <link>http://www.wenzhouglasses.com/html/news/5862.html</link> 
  <description>阿根廷眼镜反倾销案我方胜诉阿根廷眼镜反倾销案我方胜诉,根廷,阿根,胜诉</description> 
  <text><![CDATA[<P><FONT size=1></FONT>
<P><FONT size=1></FONT>
<P><FONT size=1></FONT>
<P><FONT size=1></FONT>
<P><FONT size=1></FONT><SPAN style="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SPAN lang=EN-US>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<o: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SPAN lang=EN-US><o: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楷体_GB2312; mso-hansi-font-family: 宋体"><SPAN lang=EN-US><o: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SPAN lang=EN-US><o: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 align=center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STRONG> 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2pt; FONT-FAMILY: 黑体; LETTER-SPACING: -2pt; mso-bidi-font-size: 18.0pt"><FONT face=宋体>历时一年半提交证据7 2份</FONT></SPAN></STRONG></FONT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FONT size=1> </FONT></P>
<H2 style="MARGIN: auto 0cm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2pt; FONT-FAMILY: 黑体; LETTER-SPACING: -2pt; mso-bidi-font-size: 18.0pt"><FONT size=1>阿 根 廷 眼 镜 反 倾 销案 我 方 胜 诉</FONT></SPAN></H2>
<H2 style="MARGIN: auto 0cm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22pt; FONT-FAMILY: 黑体; LETTER-SPACING: -2pt; mso-bidi-font-size: 18.0pt"><FONT size=1>
<HR>
<SPAN lang=EN-US>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SPAN></H2></SPAN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 根 据 阿 根 廷 合 作 律师<SPAN lang=EN-US> Dr. Vieito通 报 ， 阿 根 廷 政 府 的 官 方 公 报 （ BOLETIN OFICIAL） 2005年 7月 7日 第 30.690号 发 布 了 375/2005号 决 议 ， 决 定 终 止 针 对 原 产 于 中 国 的 眼 镜 反 倾 销 案 。 只 是要 求 ： 进 口 自 中 国 的 太 阳 镜 (Sunglasses)不 得 低 于 每 付 0.46美 元 （ 合 人 民 币 3.8元 － 4.3元 ）， 为 期 3年 ， 自 2005年 7月 7日 到 2008年 7月 6日 ； 对 光 学 框 架 (Frame)和 老 花 眼 镜 (Reading Glasses)不 再 采 取 任 何 反 倾 销 措 施 。 </SPAN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SPAN lang=EN-US>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　　虽 然 太 阳 镜 有 不得 低 于 每 付<SPAN lang=EN-US> 0.46美 元 的 限 价 ， 但 叶 会 长 透 露 ， 在 调 查 期 内 ， 我 市 应 诉 企 业和 其 他 企 业 的 太 阳 镜 出 口 价 格 最 低 的 都 在 每 副 0.55美 元 以 上 ， 因 此 ， 0.46美 元 的 限 价 不 会 影响 我 市 眼 镜 的 出 口 。 不 仅 仅 如 此 ， 0.46美 元 的 限 价 对 温 州 眼 镜 对 温 州 眼 镜 出 口 企 业 来 说 还 是个 好 事 ， 因 为 ， 应 国 外 进 口 商 的 要 求 ， 部 分 企 业 眼 镜 出 口 往 往 报 价 很 低 ， 现 在 有 了 这 个 限 价杠 杆 ， 企 业 就 可 以 明 确 回 绝 进 口 商 的 不 合 理 要 求 了 ，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规 范 企 业 出 口 行 为 。</SPAN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SPAN lang=EN-US>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　　这 意 味 着 历 时 一年 多 的 应 对 阿 根 廷 眼 镜 反 倾 销 案 以 我 方 全 面 胜 诉 而 宣 告 结 束 。 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 <IMG alt="" src="UploadFiles/2005811145057546.jpg" onload="&#106avascript:if(this.width>740)this.width=740" border=undefined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<FONT size=1></FONT></SPAN></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宋体"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B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商 会 组 织 协 调<SPAN lang=EN-US><SPAN style="mso-spacerun: yes"> </SPAN>企 业 积 极 响 应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B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<SPAN lang=EN-US>2004年 1月 6日 ， 阿 根 廷 对 原 产 于 中 国 的 太 阳镜 、 镜 框 和 其 他 眼 镜 开 始 反 倾 销 立 案 调 查 ， 全 国 涉 案 企 业 56家 ， 其 中 温 州 有 27家 眼 镜 生 产 企业 。 此 案 涉 案 企 业 是 全 国 性 的 ， 温 州 以 外 的 国 内 企 业 占 29家 ， 具 有 涉 案 面 广 、 涉 案 金 额 少 、应 诉 难 度 大 、 费 用 多 、 时 间 紧 等 特 点 。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对 于 此 案 ， 温 州 市 眼 镜 商 会 权 衡 利 弊 ： 不 应 诉 ， 意 味 着 反 倾 销 成立 ， 意 味 着 阿 根 廷 市 场 失 守 ， 意 味 着 其 他 国 家 可 能 效 仿 ， 因 此 ， 这 场 官 司 打 定 了 。 商 会 经 过慎 重 选 择 ， 最 终 确 定 了 由 温 州 顺 威 光 学 眼 镜 有 限 公 司 、 浙 江 泰 恒 光 学 眼 镜 有 限 公 司 、 温 州 市进 出 口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这 三 家 公 司 应 诉 阿 根 廷 的 反 倾 销 案 。<SPAN lang=EN-US>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然 而 棘 手 的 是 ， 阿 根 廷 方 面 于<SPAN lang=EN-US> 2004年 1月 6日做 出 对 中 国 眼 镜 反 倾 销 的 调 查 决 定 ， 这 个 牵 涉 到 温 州 众 多 商 家 利 益 的 消 息 迟 到 了 二 十 多 天 才传 到 。 原 来 ， 消 息 从 中 国 驻 阿 根 廷 使 馆 发 出 ， 到 中 国 商 务 部 ， 经 过 多 个 渠 道 后 ， 又 刚 好 遇 上春 节 ， 导 致 温 州 方 面 接 获 消 息 时 已 经 滞 后 20多 天 。 信 息 渠 道 的 不 畅 致 使 应 诉 企 业 因 没 有 足 够的 时 间 填 写 相 关 问 卷 而 不 得 不 申 请 延 期 。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眼 镜 商 会 选 择 的 三 家 企 业 应 诉 的 第 一 件 要 做 的 事 情 就 是 ： 迅 速 向阿 方 提 出 延 期 递 交 答 辩 书 的 申 请 。<SPAN lang=EN-US>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B><SPAN lang=EN-US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o:p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 size=1></FONT></o:p></SPAN></B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B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团 结 就 是 力 量 <SPAN lang=EN-US><SPAN style="mso-spacerun: yes"></SPAN>合 作 诞 生 希 望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B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整 个 诉 讼 过 程 需 要 一 定 资 金 支 持 ， 跨 国 诉 讼 所 耗 费 的 人 力 与 物 力远 非 三 个 应 诉 的 公 司 所 能 承 受 的 。 为 此 ， 商 会 、 应 诉 企 业 代 表<SPAN lang=EN-US> — — 浙 江 泰恒 、 温 州 顺 威 、 温 州 进 出 口 联 合 公 司 及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商 会 等 合 力 解 决 。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为 了 取 证 ， 律 师 要 经 常 往 返 于 应 诉 的 三 家 公 司 ， 调 用 与 查 阅 一 些原 始 数 据 ， 为 抗 辩 准 备 详 实 的 资 料 ， 而 这 样 的 调 查 ， 使 应 诉 公 司 要 花 费 大 量 的 时 间 配 合 取 证， 甚 至 影 响 正 常 的 生 产 。 代 理 此 案 的 浙 江 平 宇 律 师 事 务 所 洪 建 政 律 师 深 有 感 触 ：<SPAN lang=EN-US> “ 历 时 一 年 半 时 间 ， 整 个 过 程 非 常 艰 辛 。 阿 根 廷 使 用 西 班 牙 文 ， 应 诉 问 卷 全 是西 班 牙 文 ， 要 先 翻 译 材 料 再 经 公 证 与 论 证 才 可 以 采 纳 ， 往 往 一 份 问 卷 就 要 耗 时 一 个 月 。 ”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lang=EN-US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 “ 而 另 外 一 个 困 扰 温 州 方 面 的 是 阿 根 廷 与 国 内 的 时 差 问 题 ，我 们 是 白 天 的 时 候 ， 对 方 是 深 夜 ， 工 作 人 员 为 此 要 渡 过 多 个 不 眠 之 夜 。 ” <o:p></o:p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<SPAN lang=EN-US>“ 这 次 胜 诉 得 益 于 企 业 、 商 会 、 政 府 部 门 、律 师 四 个 方 面 的 完 美 配 合 ， 像 温 州 市 外 经 贸 局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处 处 长 周 小 平 ， 作 为 政 府 官 员， 他 像 润 滑 剂 一 样 调 和 各 个 部 门 ， 为 这 次 诉 讼 倾 注 了 大 量 的 心 血 。 驻 阿 商 务 参 赞 汪 传 信 与 我们 在 阿 根 廷 聘 请 的 律 师 ， 也 利 用 他 们 对 阿 根 廷 情 况 的 了 解 ， 尽 量 提 供 帮 助 。 眼 镜 商 会 将 眼 镜企 业 团 结 起 来 ， 更 使 得 这 股 应 诉 的 力 量 变 得 强 大 。 ”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lang=EN-US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o:p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 size=1></FONT></o:p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; 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<B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事 实 胜 于 雄 辩 <SPAN lang=EN-US><SPAN style="mso-spacerun: yes"></SPAN>证 据 折 服 对 方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B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但 在 应 诉 过 程 中 ， 对 我 方 不 利 的 是 ， 阿 根 廷 政 府 负 责 倾 销 调 查 的部 门<SPAN lang=EN-US> D C D， 未 经 深 入 调 查 ， 就 在 2 0 04 年 6 月 的 初 步 报 告 中 ， 认 定 温 州 生 产 的太 阳 镜 的 倾 销 幅 度 是 8 1 9 ％ ， 老 花 镜 则 高 达 1 9 3 3％ 。 对 此 阿 方 欲 向 中 方 征 收 巨 额 的 关 税 ， 这 一贸 易 壁 垒 就 是 欲 置 温 州 眼 镜 对 阿 贸 易 于 死 地 。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接 着 阿 根 廷 负 责 倾 销 调 查 的 部 门 （<SPAN lang=EN-US> D C D） 与 负责 损 害 调 查 的 部 门 （ C N C E） 分 别 做 出 了 不 利 于 中 方 的 报 告 。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　　而 后 另 一 难 题 接 踵 而 至 ， 因 为 要 提 供 成 本 核 算 ， 才 能 证 明 温 州 眼镜 价 格 不 存 在 倾 销 。 而 阿 根 廷 政 府 不 承 认 中 国 是 一 个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， 如 果 要 采 纳 我 方 提 供 的成 本 核 算 ， 必 须 由 独 立 的 、 国 际 上 知 名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报 告 ， 才 能 确 认 应 诉 的 中 国 生 产 商是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运 行 的 企 业 。 而 世 界 知 名 的 五 大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一 家 企 业 做 评 估 的 报 价是 六 至 八 万 美 金 ， 三 家 公 司 总 计 要 二 十 多 万 美 金 ， 仅 此 一 项 花 费 折 合 人 民 币 就 是 一 百 多 万 元。<SPAN lang=EN-US> 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style="TEXT-INDENT: 24pt; LINE-HEIGHT: 150%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LINE-HEIGHT: 150%; LETTER-SPACING: -1.2pt"><FONT face="Times New Roman"><FONT size=1>诉 讼 成 本 之 高 ， 令 参 与 诉 讼 的 企 业 不 堪 重 负 ，如 果 没 有 自 己 的 成 本 核 算 ， 官 司 的 主 动 权 就 在 对 方 的 手 中 。 虽 然 此 次 选 择 的 三 家 企 业 都 是 基础 比 较 好 的 企 业 ， 但 还 是 要 依 靠 温 州 市 眼 镜 商 会 全 行 业 筹 集 的 应 诉 资 金 ， 以 缓 解 这 些 企 业 的资 金 压 力 。 商 会 四 处 筹 措 资 金 削 减 费 用 解 决 了 这 个 难 题 ， 使 得 我 方 的 成 本 核 算 报 告 得 以 继 续， 这 也 成 了 这 场 官 司 的 最 后 利 器 。 最 后 ， 中 方 提 交 了<SPAN lang=EN-US> 7 2 份 强 有 利 的 证 据 ，对 此 ， D C D不 得 不 重 新 做 出 客 观 公 正 的 认 定 ， 确 认 倾 销 幅 度 仅 为 1 0 ％ 与 3 ％ 。 这 就 意 味 着 中 方眼 镜 产 品 对 阿 的 倾 销 是 不 存 在 的 。<o:p></o:p></SPAN></FONT></FONT></SPAN></P>
<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MARGIN: 0cm 0cm 0pt"></SPAN><FONT size=1></FONT></o:p></SPAN></SPAN></o:p></SPAN></SPAN></o:p></SPAN></SPAN></o:p></SPAN></FONT></SPAN></P>]]></text> 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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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<keywords>阿根,胜诉,阿根廷眼镜反倾销案我方胜诉</keywords> 
  <category>资料回顾</category>
  <author>公春龙</author> 
  <source>温州眼镜报（商会）</source>
  <pubDate>2005-8-11 10:20:00</pubDate> 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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